日前,厦门市司法局发布通知,就《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
《草案》明确要求企业应当与网约配送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要求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网约配送员应获得高于一般工作日的报酬。鼓励企业在恶劣天气、夜间等情况下增加劳动报酬。还禁止企业设置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并明确了平台用工合作企业拖欠劳动报酬时平台企业的连带责。
《草案》还对工作时间与休息进行了规定,定义了接单时间,规定了休息时间的计算方式,并要求系统在配送员达到最长工作时间时推送休息提示,以保障配送员的休息权利。《草案》还规定企业为配送员配备安全装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鼓励政府推动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网约配送员参加社会保险,鼓励平台企业、配送合作商为网约配送员购买职业伤害商业保险。
(海西晨报记者 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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