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项目攻坚若干措施》,对新建和增资扩产的项目给予补助。
在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对本市工业企业2025-2026年度实施的新建和增资扩产(含技术改造和提容增效)项目,且年度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度设备投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按项目生产设备购置和生产性设施建设的投资额(以下简称:投资额)给予相应的补助。其中,投资额不超过5亿元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投资额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给予10%补助,不超过10亿元的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6000万元,在此基础上,投资额每递增5亿元,最高补助限额增加1000万元。获得国家、省级专项支持的项目,可同时享受本政策扶持。
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厦门市强化中央与地方政策联动。纳入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再贷款等特定项目,以及工业企业增资扩产或提容增效项目,列入技术创新基金支持范围,享受低至2%/年的融资支持;若享受中央财政贴息贷款,企业融资成本更是低至1%/年,期限与中央贴息政策一致。
在加快补助资金兑现方面,省市重大重点工业项目可加快补助资金兑现,实现按进度当年投当年拨,企业按年度结算,多还少补。各区(管委会)负责补助资金申请的受理、审核、拨付、结算等工作。
(海西晨报记者 钟宝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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