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厦门市重视基层统计工作,不断健全统计机构层级,完善政府统计体系。
在市(区)层面,升格厦门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厦门市基层经济统计中心为副处级单位,负责基层统计管理、指导、培训和监督,各区统计局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缓解人员不足问题。
在镇(街)层面,一是加强机构和人员配备。在全市每个镇(街)设立“统计工作站”。为全市38个镇(街)配备一名事业编专职统计人员,由厦门市人社局委托市统计局组织专场公开招考。要求各区增派镇(街)辅助统计员,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统计任务。二是建立管理制度。出台《关于规范镇(街)编内统计工作人员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编内统计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等,要求规范对基层统计人员任免和调整程序,保证专职专用,人员变更必须事先征得上级统计机构同意,确保人员稳定。三是明确职能职责。明确镇(街)综合统计人员的工作职责,履行对本镇(街)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强化统计准入管理,健全统计台帐和统计工作制度,开展统计服务。
在村(居)层面,厦门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村(居)设置统计机构,由村(居)副主任以上干部分管统计工作,并指定或增加一名统计专委具体开展工作,对统计专委的学历、年龄、能力等提出明确要求,并要求经镇(街)统计站同意统一签订聘用合同。至2017年底,全市各村(居)统计员全部到位,组建了一支600多人、基本符合实际需要的基层统计队伍,其中集美区每个村(居)新增一名社区工作者作为统计专员。为保证工作落实,同时出台了《厦门市村(居)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分优秀、良好等四档予以激励,并督促全市各区都结合实际制定了考核细则,逐步实现村(居)统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市各区都已完成了2017年度考核和激励,提振了基层统计队伍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