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厦门市检验检疫局获悉,日前,检验检疫局象屿办依法退运一批来自西班牙的进口葡萄酒。该批葡萄酒入境申报品名为“玫瑰马蹄铁白葡萄酒”,检验人员在进行感官检验时发现,酒体呈粉红色,酒瓶前标显示为“白葡萄酒”,后标显示“桃红葡萄酒”,产品属性不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象屿办对该批货物签发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和《卫生证书》,并实施退运处理,这是象屿办首次因原标签检验不合格退运进口葡萄酒。
象屿办采取三项措施切实保障国内消费者权益和健康安全:一是强化报检环节的证单核查,认真比对进口收货人备案号、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号的真实性,加强报检信息与产地证等单证的符合性验证。二是加强施检环节中文标签与原标的符合性、货证符合性核对,确保货标一致、货证一致。三是落实风险管理要求,重点关注首次进口的酒品查验,同时对诚信企业的优质酒品实施快速验放,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取得了进口企业利益与消费者权益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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