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厦门市纪委监察局获悉,2016年一季度,福建省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起,处理6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责任追究33人。
今年以来,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全方位、多频次的明查暗访,持续整治公款收送礼品礼金、公款购卡、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深挖细查“四风”隐形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者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五一”临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各类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