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旅游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对2016年景区提升项目进行奖励,其中,对2016年新评定的国家5A级景区奖励100万元、4A级景区奖励30万元。
据介绍,奖励主要分三项:一是A级景区奖。对2016年新评定的国家5A级景区奖励100万元、4A级景区奖励30万元。二是国家级品牌奖。对2016年新评定的国家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奖励50万元,用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景区提升奖。智慧景区建设根据各景区收费票点数和人流量,核定新建智慧闸机或改造智慧闸机的实际数量,按5A景区不高于18万元、4A景区不高于15万元、3A景区不高于12万元给予补助;景区的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项目建设给予补助不高于30万元;省定重点景区予以重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