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市民邱某从石狮公安机关拿回失而复得的24万元巨款时,悬在心中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国庆前夕,受害人邱某报案称工程款246500元被侵占,寻求警方帮助。民警迅速侦查,经多方线索汇总查明,2016年10月李某山(男,40岁,惠安县人)在担任石狮某地块项目负责人期间,借职务之便,先后涉嫌职务侵占2笔工程款,随后潜逃。
石狮市公安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和多方调查取证,10月24日成功抓获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山,并顺利追回受害人被侵占的24万余元现金。追回钱款后,民警第一时间通知受害人邱某前来领取。当天下午,受害人邱某来到公安局办理有关手续,并对办案民警表示感谢与赞扬。
据悉,近年来石狮公安机关在加大破案力度的同时,坚持“有赃必追,追赃必返”“追赃最大化,损失最小化”的工作理念,最大限度地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记者杨德华通讯员曾肃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