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8时许,石狮市湖滨街道湖东一路113号门口发生火灾,石狮消防大队湖滨中队迅速出动,赶赴现场进行灭火。起火点为一部小货车,火势引燃旁边大量塑料筐,并波及店面及楼上住宅。经过20分钟的奋力扑救,明火彻底扑灭。
大火扑救后,该大队立即组织开展火灾调查工作。经初步调查,该起火灾为明火燃烧特征,火灾蔓延迅速。该大队即对周边监控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起火前,起火点有人员异常出入。该大队立即联合湖滨派出所、刑侦大队开展火灾调查工作。调查组人员调阅案发前现场周边视频监控,发现当日上午8时许,有一男子走路途经现场时,在小货车背后逗留数分钟。当男子离开现场,车开始燃烧。根据这一重要线索,调查人员确认这是一起人为放火的刑事案件。经联合侦查,于当日下午2时许,将犯罪嫌疑人范某伟抓获归案。
经审查,嫌疑人范某伟对其因泄私愤故意放火烧毁老乡郏某的小货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消防大队调查员已将该案件移交公安局刑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记者 陈剑苹 通讯员 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