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泉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8年3月下旬开始,开展十二届市委第五轮第一批巡察,被巡察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水利局、惠安县螺城镇、永春县蓬壶镇、德化县龙浔镇,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6个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记者许雅玲 通讯员黄成玉)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