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泉州广播电视台《新闻广角》栏目报道市区元妙观附近一名男子私自向群众收取停车费后,鲤城公安分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排查,于22日上午,在东街将该男子(庄某龙,47岁,泉州市区人)抓获归案。
到案后,庄某龙对其在公共场所私自收费的行为供认不讳。经查,今年来,庄某龙多次以每辆车2-20元不等的价格私自向元妙观附近街巷等公共场所停车的车主非法收取停车费。
因占用公共场所资源私自收取停车费,鲤城公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庄某龙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提示:在本案相关路段被非法收取停车费的车主,请尽快与警方联系并配合调查取证(电话:0595-22799110);停车应停在正规停车场或交警部门施划的车位,如遇有无收费资质人员非法收取停车费的,应及时投诉、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