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12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陈家缘)为发泄情绪,家住在泉州安溪的一名女子将十余根6米长的钢管从3楼抛掷而下,险些砸到过往行人。日前,安溪法院对这起辖区内首例高空抛物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嫌疑人林某被处以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21年11月,安溪县公安局感德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邻居林某将十余根钢管从三楼天台扔下,险些砸到过往行人,警方随即来到现场展开调查。
从楼上扔下来的钢管
这些钢管散落在地上,险些砸中行人
经查,被林某从高空抛下的钢管每根长6米,重达9公斤,系其另一位邻居吴先生所有。起因是吴先生欲在其房子楼顶搭盖防水隔热彩板,但因该处天台一直为林某家庭使用,而林某认为吴先生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因此不同意吴先生搭盖彩板并与其发生了争执。一番争执过后,为阻止对方,林某一气之下便将吴先生用于搭盖彩板的钢管从三楼扔下,最终,林某因高空抛物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日前,安溪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综合考虑林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及悔罪认罪表现,遂作出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处罚,而该案也是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以来,安溪法院审理的首例高空抛物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