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湛江的赵女士在网上发文称,她是一个哺乳期宝妈,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请了7天假,续假时被公司拒绝,之后公司以旷工超过三天为由,要求她自动离职。让赵女士感到更愤怒的是,之后,人事经理将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群发到各大湛江当地微信群,试图“封杀”。
3月12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赵女士,她透露,因为已经涉及劳动纠纷和名誉权纠纷,她已经在走法律程序了。“事情发生后,我没有接到过任何道歉。事情闹大后,物业经理迫于压力,又重新通知她回去上班。”3月12日,潇湘晨报记者拨打张经理的电话,在得知记者身份及来意后,电话被挂断,之后无人接听。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赵女士的遭遇在网上发酵后,引发了诸多讨论与争议。 对此,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指出,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
网友评论:
这个hr是谁?这么有实力啊
可以不批,也可以辞退,但是赔偿要到位。哺乳期,2N+1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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