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的女儿有继承房产的权力吗?
编辑同志:阿秀从小由养父母抚养,成年后也一直与养父母生活。一年前阿秀的养父母因病先后去世,留下了5万元现金和一套房子,在处理好养父母的后事后,阿秀的哥哥表示给其5万元,因其是女儿且不是父母亲生,房子无权要。请问阿秀能否分割养父母的房屋? 读者:齐丽
收养的女儿有继承房产的权力吗?
齐丽读者: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在没有书面遗嘱的情形下,遗产的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展开。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还规定:“本法中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阿秀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哥哥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利。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续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义务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阿秀有权分割养父母的房屋。
房屋继承登记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继承人不能代书遗嘱
编辑同志:梁阿姨有3个女儿,老伴早逝。梁阿姨生前,一直与长女共同居住生活。鉴于此,梁阿姨曾口头表示将现居住的房子留给长女。后梁阿姨因病住院,在病房口头立了一份遗嘱,让长女书写后,签了名按了手印,表示把房子留给长女。然而梁阿姨的另两个女儿认为遗嘱不真,为此打起了官司,法院审理后判决遗嘱无效。请问梁阿姨的遗嘱为什么会被认定无效? 读者:于浩
于浩读者: 《继承法》对各种遗嘱的法定我国形式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遗嘱分为口头、自书、代书、录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必须亲自书写,注明年月日并签名。无法自书遗嘱的当事人,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 日,月、 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继承法》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因此梁阿姨的遗嘱,虽然由长女代替书写,她本人签字的,但代书人是其长女,是继承人之一。且梁阿姨立遗嘱时,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成为无法证实的关键问题。因此法院判决遗嘱无效。
过继来的孩子能继承养父母遗产吗?
过继子女系民间通俗称谓,一般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对应的法律概念为养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子女作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子女对父母遗产享有继承权,那么过继来的养子女能否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过继的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建立,因此,过继来的养子女当然能够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被他人收养的子女不能再继承亲生父母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一旦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双方就无需承担任何义务,当然也就无法享受任何权利。如果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那么除了可以合法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遗产的规定,得到亲生父母的适当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