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东
李惠东,男,回族,1962年9月生,山东泰安人,1996年2月加入民革,1985年9月参加工作,北京科技大学金属腐蚀与防护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
现任民革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全国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动力系电厂化学专业大学学习,获学士学位
1982年7月至1985年9月,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核材料专业研究生学习,获硕士学位
1985年9月至1990年9月,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反应堆工程研究所团总支副书记
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北京科技大学金属腐蚀与防护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博士学位
1994年7月至1997年12月,山东矿业学院科研处副处长
1997年12月至1998年3月,山东省泰安市市长助理
1998年3月至2005年2月,泰安市副市长
2005年2月至2008年11月,民革中央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兼调研部部长
2008年11月至2016年7月,民革中央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民革中央秘书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民革第十二届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
2017年12月,民革第十三届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
曾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