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水头镇某网吧、南安市某石材有限公司因存在消防违法行为,分别被市消防救援大队处罚款5700元、5000元,共计1.07万元的行政处罚。
南安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双随机”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水头镇某网吧火灾自动报警无法联动,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南安市某石材有限公司管理的某家具建材有限公司第5层2处室内消火栓被杂物遮挡,存在遮挡消火栓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针对该消防违法行为,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相关规定,分别进行上述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要求两家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并定期开展自纠自查。经过教育引导,两家单位负责人均意识到场所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并表示将立即着手整改隐患,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切实确保场所消防安全。(记者 傅雅兰 通讯员 林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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