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泉州市2020—202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了2020—202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包括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和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根据《决定》,授予磁灶镇等43个村镇“泉州市2020—2022年度文明村镇”称号,授予晋江市人民政府西园街道办事处等70个单位“泉州市2020—2022年度文明单位”称号,授予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等26个社区“泉州市2020—2022年度文明社区”称号,授予晋江市磁灶中心小学等43所学校“泉州市2020—2022年度文明校园”称号,授予柯小卫家庭等10户家庭“泉州市2020—2022年度文明家庭”称号,授予7对共建单位“泉州市2020—2022年度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
(记者 林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