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当时是准大学生的李某在火车普列上遭遇二手烟,起诉运营铁路局,获法院立案。14日,该案原被告双方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为开庭做最后的准备。其中,北京青年报今年8月17日刊发的《吸烟区内吸烟波及车厢 PM2.5浓度翻倍》的实地探访报道被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北京青年报今年8月17日刊发的《吸烟区内吸烟波及车厢PM2.5浓度翻倍》报道
准大学生遭二手烟起诉运营铁路局
6月9日,今年刚刚考入大学的李某在K1301次列车(北京站至天津站)上,闻到了刺鼻烟味,虽然乘客是在吸烟区吸的烟,但整个车厢都是烟味。李某发现,在她乘坐的往返两列列车上均设有吸烟区,吸烟者中不但有乘客还有列车工作人员。
李某认为,在她乘坐的火车上的安全须知里,写明了“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但车上却又设有吸烟区并放置了烟具(烟灰盒、烟灰缸),这种做法并不合理。
于是,李某将列车运营方哈尔滨市铁路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哈尔滨市铁路局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取消该趟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等。李某的代理律师表示,希望能通过这个案子推动在普通列车上全面禁烟。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