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同学正享受本科期间最后一个暑假时,23岁的韦某却被公安机关带进了看守所。2016年4月开始,这名昔日的班长沉溺消费,以多种名义取得同学的信任,使用他们的身份信息向网贷平台借款30余万元,大部分借款如今逾期未还。此外,他还将同学的银行卡内6300多元转走。因涉嫌盗窃罪,韦某日前被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发:6300多元被盗,原是同学所为
2016年10月的一天,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一所本科院校的大三学生小黄,使用手机查看银行账户余额时,发现卡内6300多元不见了。次日,他致电支付宝客服,对方告诉他,余额已被转至韦某的支付宝账号上。
韦某是小黄的同班同学,曾做过班长。因韦某私自将钱款转走,小黄将此事汇报老师后,向公安机关报警。小黄对民警叙述,2016年4月的一天,韦某到宿舍找他借钱,他没现钱,韦某提出可向网贷平台借款。小黄便把他的身份证图片、银行卡及支付宝账号借给韦某贷款。“我的银行卡密码跟支付宝密码相同,韦某借过我的支付宝使用,懂得我的支付宝密码,所以他有机会转走我的钱”。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办案民警将韦某带回调查。韦某对使用支付宝账号盗走小黄的绑定银行卡内的6300多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供述,他用同学小黄的相关信息注册一个支付宝账号,并绑定在自己的手机号名下,此后他多次从新开的支付宝账号往他自己用的支付宝账号转款提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