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4月1日电 针对民办教育提前招生、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等突出问题,黑龙江省教育厅3月31日发布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政策,明确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校外培训机构考试结果或授课内容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民办普通高中严禁在中考方式以外录取学生,全面推行“公民同招”,确保教育公平。
按照要求,从2020年开始,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入学,不得组织各类招生考试、面试,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要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录取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民办普通高中严格依据中考成绩招生,分数不够坚决不允许录取,严禁在中考方式以外录取学生。
在招生流程上,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任何学校不能享有提前招生特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民办中小学校不得私自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对于无计划、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办理学籍。
为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工作,黑龙江省将统一搭建“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政策解读、信息发布、网上报名、志愿填报、随机录取、一键分班、公开公示,坚决杜绝人为干预因素,进一步确保教育公平。(记者杨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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