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管?
严格招生计划、时间管理,严控考试加分
在招生计划管理中,我省将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规定的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要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均须按照经核定的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严禁未经教育厅批准擅自跨市(州)招生。具有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可面向全省范围自主招生。
此外,在招生时间上,我省也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所有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均须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程序开展招生工作,严禁在学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学校自行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新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严禁学校剥夺初中毕业学生参加中考和录取的机会和权利。
在考试加分中,我省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全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呈现。各地要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同步取消地方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值得关注的还有,我省要求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七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或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禁止把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民办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就读。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我省明确:各地要切实维护中考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严格遵守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出现的提前私自招生、随意扩大招生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擅自提高自主招生比例等违规招生问题,要按管理权限进行严格问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学校及责任人处分。(记者陈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