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事项
1、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查询。
2、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3、直博生在学期间享受博士生同等待遇。
4、在培养过程中经院系所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直博生,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报经省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可将博士生学籍转为硕士生学籍。
5、按教育部要求,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应先以书面形式向报考学院提出,学院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学生对学院回复不服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或者校纪委提出申诉,研招办电话:0731-88836909;校纪委电话:0731-88879252。越级投诉将不予受理。
6、因故自愿放弃硕士推免生或者直博生资格,须于2018年3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相关二级培养单位和研招办提出。自愿放弃的,则取消推荐免试资格,直博生不得转录为硕士生。
7、咨询电话:0731-88876806。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